1.平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学荣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刘学荣利用担任县医院党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所送现金和美元,折合人民币570万余元。同时,刘学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学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西山区碧鸡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恒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挪用公款、贪污问题。
2008年至2022年,西山区碧鸡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恒华在担任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期间,违规出资入股民营医院,个人获利284万余元;2011年至2019年,王恒华担任西山区碧鸡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挪用公款共计76万余元,涉嫌贪污公款54万元。2022年7月,王恒华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新余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卫兵严重违纪违法案。
邹卫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新余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新余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卫兵开除党籍处分;由新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4.望江县医院麻醉科原主任周清华及望江县医院麻醉科严重违纪违法案。2012年4月至2024年4月,周清华利用担任望江县医院麻醉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8万余元。周清华任麻醉科主任期间,代表麻醉科多次收受他人回扣款共计190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所收受回扣款根据药品、耗材的实际使用量在科室人员中进行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望江县监委给予周清华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5.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孙曦收受药品、医疗耗材供应商贿赂问题。2012年至2023年期间,孙曦利用担任七星关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11名供应商长期向七星关区人民医院销售药品、医疗耗材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1693万元。孙曦还存在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孙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