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宁德人民医院2024年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前来报价,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设计范围包括前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服务,设计满足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以书面形式报名,以下材料须提交装订成册,资料须齐全且有效,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如下条件,递交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授权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电话)。
2.承诺函及查询截图,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满足本项目公告第三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相关承诺函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价单: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最高控制价 金额(万元) |
设计 收费率 |
设计取费 浮动 |
优惠后含税 设计费(元) |
备 注 |
1 |
建筑及装饰 装修设计 |
100万元以上 |
4.5% |
按 %收取 |
根据单个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 金额x设计收费率x设计取费浮动 |
含电子档图纸及纸质图纸4套 |
2 |
10万元以上- 100万元及以下 |
4.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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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万元及以下 |
5000元(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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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方案设计 |
依据概算金额 或预算金额 |
4.5% |
按30% 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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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效果图 (单角度) |
\ |
800元/张 |
按实际 数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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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效果图 (全景转动) |
\ |
1200元/张 |
按实际 数量计算 |
备注:1.报价仅报序号(1)预算最高控制价金额100万元以上设计取费浮动。
本项目合同包预算价的计算方式为:250万(概算)×4.5%(设计收费率)×85%(下浮率)=9.5625万元。
根据合同包预算价的计算依据,本项目采用设计取费浮动(即下浮率k)进行报价,且下浮率k不得高于85%,即投标报价=250万(概算)×4.5%(设计收费率)×k(下浮率),投标人根据自己填报的下浮率,换算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精确到元。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中需备注投标下浮率,填写的报价须与下浮率换算金额一致;未按照以上要求填写和提供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应本着服务于医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哄抬价格,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利益,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设计服务基本要求
A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B招标人(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 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C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 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 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D中标人需确保设 计成果满足相关规范和要求。
2.对设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A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 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 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 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 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B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注册执业资格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 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同时,中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其更换一次扣罚单项设 计金额3%,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C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书面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若替换人数超过投标时所报人数一半的,其超过的部分,中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其每替换一人扣罚单项设计金额1%,直接从设 计费中扣除。
D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 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3.其他要求
3.1设计说明书应具有下列内容
1)设计理念(结合现有已施工的项目设计理念及设计技法);2)体现设计理念的构思、手法和特点;3)综合说明(包括总体、功能分区、各功能分区之间的衔接等方面的方案考虑和要求等);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2 适当超前的设计要求:
鼓励设计单位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倡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能源和资源节约,力争做到设计创新,技术创新,赋予目标产品高科技含量,产品品质与质量满足市场要求。
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四、评标方法
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及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报价最低价作为中标方。
五、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效果图、施工图纸出图后支付40%款项。 |
2 |
40 |
编制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报告后,支付40%款项。 |
3 |
20 |
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20% |
甲方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普票、增值税发票均可)为乙方结算。若乙方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向蕉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报名方式:
1.投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8:00-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前(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3:00于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一并送达,标书一式一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所有材料均须盖有投标方有效公章)。
4.投标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93-2766558
5.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宁德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