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宁德市医院(蕉城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前来报价,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以书面形式报名,以下材料须提交装订成册,资料须齐全且有效,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如下条件,递交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授权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电话)。
2.满足本项目公告第三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相关承诺函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报价单:
报价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1 |
宁德市医院(蕉城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
1 |
项 |
49000 |
参投单位应本着服务于医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本次比选,不得哄抬价格,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利益,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宁德市医院(蕉城院区)改造提升项目预计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建设可研编制服务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收费下浮报价(需有价格计算式,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3、报告内容需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4、报告编制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四、比选方法:报价方满足资格要求及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最低价作为中标方。
五、付款方式
1、出具正式报告经过蕉城区发改部门窗口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50%
2、宁德市医院(蕉城院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款就位后,支付合同款的50%。
六、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七、报名方式:
1.投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8:00-2024年7月26日下午17:30前(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3.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93-2766558
4.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