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宁德人民医院污水站运营管理项目(运营年限:1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前来报价,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以书面形式报名,以下材料须提交装订成册,资料须齐全且有效,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如下条件,递交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授权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电话)。
2.承诺函及查询截图,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满足本项目公告第三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相关条款及现场勘查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有承诺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价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宁德人民医院污水站运营管理项目报价单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元) |
投标报价(元) |
1 |
宁德人民医院污水站运营管理项目 |
1 |
年 |
86800 |
参投单位应本着服务于医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哄抬价格,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利益,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要求污水站运营管理人员1人(必须持有中环协颁发的污水处理工资格证书),承诺二十四小时常驻。
2、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及废气处理日常运维各项台账、购买添加必要菌种费,配合招标单位完成相关检查的材料编制及相应检查工作。定期设备维护保养,日常检测出水口PH值、余氯等6项常规指标。污水、废气季报、年报,排污执行报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填报等。各项数据指标满足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按要求填写自行监测记录表,保证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并且配合上级部门检查。
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标准。(如遇特殊时期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4、现场常驻人员如发生生产安全或健康安全问题,与招标单位无关。运营托管期间,由运营方操作不当造成人生安全及财产损失由运营方全权负责。
5、设备维修由运营方负责,单次维修总价在1000元以内的由运营方方免费维修;单次维修价格超过1000元的,由运营方向甲方提供报价单,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污水处理使用的药剂由招标单位自行采购,营运方负责转运至污水站及保管、台账记录及日常使用,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运营方自行负责。
7、运营单位需定期进行溶氧值测定及活性菌存活度评估,如发生好氧菌流失影响水质情况时,必须无偿进行菌种购买及投放培养(如属于院方暴雨期间污水管道破损雨污合流导致菌种流失,由院方负责购买,运营单位协助培养调试);
8、运营单位需协助招标单位建立完善台账制度、针对污水突发事件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按规定做好演练并将资料存档。使招标单位污水站进入规范化运作。
9、本项目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所需润滑脂(15天)、齿轮油(三个月)、鼓风机过滤网(按需)、吸附碳(按需)等材料由运营方负责采购,费用由运营商承担,所使用材料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定期维护保养需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10、若中标人未认真履行招标内容及要求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该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同时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项目现场勘查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勘查,于投标报名开始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在宁德人民医院污水站进行勘查。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现场勘查确认书。现场勘察完毕,采购人将在已勘察过的潜在投标人的现场勘查确认书上盖章确认已勘察过现场,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书原件应胶装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未提供现场勘察证明原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评标方法: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报价最低价作为中标方。
五、付款方式
年度运维无重大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合同款的100%。甲方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普票、增值税发票均可)为乙方结算。若乙方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处罚条款:包括但限于以下情形将扣除部分服务费用(出现一次扣除2%,累计扣除):
1、污水排放口检测水质未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2、不能及时到场配合院部0.00及上级部门检查。
3、不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
4、检查台账不合格、操作不规范等。
5、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进行应急演练。
6、未每日对污水进行监测,未对设备进行巡检。
七、报名方式:
1.投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7:30前;
2.地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于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一并送达,标书一式一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所有材料均须盖有投标方有效公章)。
4.投标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93-2766558
5.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宁德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2日